Saturday, May 22, 2010

李洪艳 - 圣淘沙女裸尸骨灰撒大连海域 豪宅主人两月未现身

豪宅主人两月未现身

圣淘沙女裸尸骨灰撒大连海域 豪宅主人两月未现身

(新加坡)新明日报 (2010-05-22)


  中国籍陪酒女郎李洪艳裸死在圣淘沙升涛湾豪宅泳池两个月,豪宅主人仍然没有向家人作出交待,死者骨灰日前撒进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的海域。

  裸女家人表示不满,希望他能够交待事发经过,让死者安息。

  24岁的李洪艳于3月24日早上在一名房地产投资顾问公司总裁蔡文才(39岁)的豪宅内离奇赤裸溺毙。死者的家属上个月初到新加坡处理她的后事,并把 她的骨灰带回中国。

  李洪艳的姐姐李洪波(26岁)接受越洋访问时说,到目前为止,那名豪宅主人并没有联系他们,告诉他们事发经过,也没有透过他人表明任何事情。

  “我们只是希望他能够出来解释一下,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?可是,到现在,他都没有露面。我们仍然有许多谜团。”  

  李洪艳的遗体于上个月11日在万礼火化场火化之后,她的家人于上个月16日带着她的骨灰回返。

  过后,死者的父亲和弟弟李爱慧(21岁,解放军军人)于上个月19日早上8时06分的吉时,乘船到大连面向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的海域,把她的骨灰撒进 大海。

  李洪波受访时说,会选择让妹妹葬在大连是因为她的妹妹喜欢大连,同时曾经表示要带父母到大连来玩,看看大连的海。

  她说,日后要拜祭妹妹,只要找到有海的地方进行拜祭就行了。

  裸尸姐姐:妹未婚枉死 不能埋祖坟

  李洪波接受《海峡时报》访问时说,根据大连的传统习俗,李洪艳未婚,又在异乡枉死,所以是孤魂,不能够埋在山东的祖坟,也不能够把她的骨灰或物品带回 家。

  “如果孤魂埋在祖坟,将会诅咒下一代,造成每一代都有人惨死。”

  李洪艳之前曾经在大连担任理发师两年半,并希望能够存够钱让全家搬到大连住。

  另外,李洪波说,弟弟通过互联网发现姐姐的死讯,过后去问阿姨,才知道了姐姐的死讯,不过他当时强忍悲痛,替姐姐办海葬。 

  死者父母

  李洪波透露,父母至今仍然放不下死去的妹妹,天天以泪洗脸,茶饭不思。

  目前,李洪波的父母住在黑龙江省克山县黎明村的家中,21岁的弟弟已经回去服兵役。

  李女士说,她每隔三四天或五六天会回家一趟去探望父母,两老的情况也让她感到担忧。

  “他们到现在仍然很难过,我只能让老邻居帮忙照应。”

  帛金用来赎地 留部分再来新

  李洪艳的家人收到近3万5000新元的帛金,一大部分是用来买回卖掉的田地和归还债务。

  李洪波说,他们花费2000新元购买飞机票回国,其余的3万3000元换回人民币,拿到16万1700元。

  她透露,父亲以1万5000人民币(约3000新元)把田地卖给老乡,还向亲友借了3万7000人民币(约8400新元),以便筹钱来新加坡。

  如今,他们以双倍的钱来购买回田地,另外偿还债务,剩下1万5000人民币。 

  “剩下的钱就充当两老的生活费,以及日后来新听审的费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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